公司动态

《“GJX高能量子协同分解氧化除去法、碱破坏吸收法”废气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GJX高能量子协同分解氧化除去法、碱破坏吸收法”废气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7年12月2-3日,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宁阳县组织召开“GJX高能量子协同分解氧化除去法、碱破坏吸收法”废气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山东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山东金光玻璃钢集团有限公司及3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听取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查看了现场,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宁阳县磁窑镇,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企业对污水站运行过程中的产生废气的酸解池、碱解池、中间池、混凝沉淀池、均质池、调节池、曝气池、沉淀池进行密封,采用“GJX 高能量子协同分解氧化除去法、碱破坏吸收法”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治理。项目总投资195万元。收集的废气依次通过次氯酸钠喷淋塔、GJX高能量子协同分解氧化除去装置、二级碱喷淋塔处理,最终通过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于2012年3月开工建设,2012年5月建成投产。 山东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企业委托于2016年9月编制完成了《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GJX高能量子协同分解氧化除去法、碱破坏吸收法”废气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宁阳县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0月28日以宁环审报告表【2016】63号文件进行了批复,补办了环评手续。 企业委托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并于2017年4月15-1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根据监测和检查的结果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表,根据验收评审专家组意见,又于2018年3月23-24日对排气筒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和氯化氢进行了补测。 2、工程变更情况 该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及批复变更主要为废气收集单元数量增加,处理废气量增大。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变动未造成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废水 该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废碱液和废次氯酸钠溶液,均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废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磁窑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废气 该项目主要对污水处理站各单元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后进行处理,其中500m3/d预处理工艺中收集的废气依次通过次氯酸钠、GJX高能量子协同分解氧化除去法、二级碱喷淋塔后,最终通过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两套1000m3/d生化处理工艺中收集的废气通过GJX高能量子协同分解氧化除去法、二级碱喷淋塔后,最终通过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1万m3/d废水综合生化处理工艺中收集后的废气通过二级碱喷淋塔后,最终通过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 未收集的颗粒物、氨、甲硫醇、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和氯化氢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 该项目职工由集团公司进行调配,不新增员工,故项目无新增生活垃圾;项目为对现有工程进行废气处理,无固体废物产生。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污水处理站出水口pH值、色度、溶解性总固体、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石油类日均最大值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要求和磁窑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污水站废气排气筒两天内所测氨、硫化氢、甲硫醇最大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该项目北、西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在54.5-63.6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65dB(A);北厂界夜间噪声测定值在53.7-54.2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55dB(A);西厂界夜间噪声测定值在58.9-59.9dB(A)之间,大于其标准限值55dB(A)。 验收监测期间,北厂界昼夜噪声和西厂界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西厂界夜间噪声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主要受项目风机影响,周围200m范围内无敏感建筑物。 四、验收结论 “GJX高能量子协同分解氧化除去法、碱破坏吸收法”废气治理项目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五、后续要求 1、建设液碱罐和碱喷淋塔的围堰,并规范设置导排系统和应急事故池。次氯酸钠储存池改造为地上储罐,防止泄露。 2、规范设置环保标志和标识。加强对环保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企业自主监测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污染源检测。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验收组 2017年12月3日
链接虎影网址链接链接